内人党事件(1)

内人党事件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大革命中,自1967年下半年起至1969年5月,滕海清在中共中央授意下,于内蒙古自治区发起的肃反运动,通过刑讯逼供,将数十万人打成内蒙古人民革命党(简称“内人党”),其中有数以万计的人遭迫害致死,受害者大部分是蒙古族。

1966年5月16日,中共召开政治局扩大会议,通过了《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通知》(即《五一六通知》)。5月20日,中共中央华北局在北京前门饭店召开会议,内蒙古主要党政领导人、四清工作团负责人共计146人参加,6月7日到7月20日,内蒙古自治区党政主要领导人乌兰夫在会上被揭发批判。内蒙古党委副书记奎璧、自治区副主席吉雅泰等人受株连。

1966年7月2日,当时负责领导文化大革命的刘少奇、邓小平代表中共中央找乌兰夫谈话,指责乌兰夫不搞阶级斗争,犯了地方民族主义和修正主义的严重错误。1966年8月初,改组中共呼和浩特市委,市委第一书记李贵被批判。成立内蒙古党委文革领导小组、四清领导小组和生产领导小组,取代原有的党政领导机构。1966年8月16日,中共中央批准撤销乌兰夫内蒙古党委第一书记、华北局第二书记职务。此后乌兰夫被软禁在北京,不得返回内蒙古

1967年4月13日,中共中央发布《关于处理内蒙古问题的决定》,指内蒙古领导人王铎、王逸伦等为保守派的后台予以批判。

1967年7月27日,中共华北局做出了《中共中央华北局关于乌兰夫错误的报告》,列举了其五大罪状。

(一)反对毛泽东思想,另打旗帜,自立体系;

(二)反对阶级斗争,反对社会主义革命;

(三)对修正主义卑躬屈膝;

(四)以1935年《中华苏维埃中央政府对内蒙古人民宣言》为纲领,进行民族分裂活动,搞独立王国;

(五)安插亲信,篡夺领导权。乌兰夫是在文革期间最早被罢黜的地方高级官员之一。他被逐出内蒙古的政治舞台后,“挖肃”运动也随之展开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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创建时间:2016年11月24日